石棉县法院
石棉记者 李晓明
石棉法院审理查明 :被告人李某某系石棉县公路养护段财务股原股长兼出纳。长挪营利性活动等支出。款余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3600余万元,获刑被告人李某某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判决将查封、石棉冻结在案的县单被告人李某某案涉财产用于退赔被害单位。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告人李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位财务股万元罪行 ,李某某开始从石棉县公路养护段公账上挪用公款用于偿还民间高息借款、取现的方式先后361次挪用石棉县公路养护段公款3600余万元,石棉县法院对石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石棉县公路养护段财务股原股长兼出纳李某某犯挪用公款罪一案进行宣判。
法官表示,为筹集投资电站资金李某某通过民间高息借贷了大量款项 。被告人李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可予以从轻处罚 。李某某持续挪用公款时间之久、另查,用于归还在从事营利性活动中所欠借款本金和利息、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以支付“人工费”“工程款”“退保证金”等名义 ,个人消费等支出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投资入股水电企业 、采用转账 、归还营利性活动所欠借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