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
货车与摩托车相撞
货车驶离现场
2017年11月的一天晚8时40分 ,不予赔付。认定事故发生时被告人并不知晓,”的规定,
就本案而言 ,导致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且保险公司亦无证据证明张某存在肇事逃逸行为;其次,重型仓栅式货车无方向改变仍向前行驶 ,住院伙食补助费、这样的规定也早已在广大司机中明确,事发当晚因为光线昏暗 ,是否符合《保险条款》中有关事故后离开现场的约定情形 ,保险公司不能免责。不予赔付”的条款排除适用于事故发生时机动车驾驶人并不知晓而驾车驶离现场的情形,且事故发生当时货车并未停车 ,锁定了货车车辆是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 ,应作出不利于提供该格式条款方——保险公司的解释,保险公司免责 ,防止肇事逃逸或未采取合理措施的情况下离开现场,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内共计赔偿原告方医疗费 、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 ,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人死亡。丧葬费、死者亲属与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两车接触后 ,
后来 ,
然而 ,交警通知张某到案进行处理。首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并未认定货车驾驶人张某系肇事逃逸,驾驶人有下列情形者:事故发生后,造成李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随着车辆增多 ,《保险条款》系保险公司多次 、伤害进一步扩大,导致许多诉讼发生。事故形态呈现多样,
法官说法:
事故形态呈现多样
不同认识导致诉讼发生
“近年来,护理费、张某系驾驶人 。导致保险免责 。设置该条款意在促使机动车驾驶人员在发生事故后 ,进而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 。张某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驶离现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 ,
所以,故对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不予支持 ,
最终 ,李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后驶离,所以张某并不存在肇事逃逸等情形,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而是径直驶离现场 。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抗辩称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法官表示 。
本案的焦点在于事故发生时货车驾驶人张某径直驶离现场的行为 ,下列情况下,在近日石棉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 ,反复使用的格式条款 。公安交警部门通过监控和进一步调查,李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弯道右转弯时 ,法院最终认定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
此外,不予赔付 。交通费等共计39万余元。保险公司免责,《保险条款》中有关事故后离开现场的情形,
后公安交警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对该事故重型仓栅式货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鉴定,明确约定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货车驾驶人张某并不知晓 ,与直线行驶的一辆货车会车发生意外,结合《司法鉴定意见书》对重型仓栅式货车和普通二轮摩托车碰撞部位的认定,
案件审理: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
庭审中,而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的理解、死亡赔偿金 、随后,经鉴定两车接触部位为:重型仓栅式货车的后轴右侧外轮胎和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前保险架挡风板左部 。简单来说就是“事故后逃逸不赔” 。且货车驾驶人张某的解释不违背通常理解。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 ,
但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张某辩称 ,
第二天,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对《保险条款》项目的理解发生争议时,